一、培养目标: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(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)的专业人才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,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,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;具有创造性思维,具备理论联系实际,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;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,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。外语要求: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包括听、写、读、说等,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。计算机要求: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、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。二、研究方向:1.比较宪法;2.行政法学;3.地方政府法制建设;4.行政程序法学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01中国宪法学02比较宪法学03行政法基础理论04行政诉讼法 05比较行政法
①101政治②201英一或202俄或203日或241德或242法③701法学基础课(含法理学和民法学)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(A类题<宪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刑法学>)
法理学》(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)张文显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;《法理学导论》孙笑侠、夏立安,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;《民法》(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)魏振瀛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。